【问答题】

背景资料:

某矿建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及井底车场巷道工程,该矿井主井井筒净直径5.5m,深度750m。其中表土段深度35m,无流沙,采用普通法施工;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,短段掘砌混合作业。井筒基岩施工主要设备包括6臂伞钻1台;HZ-4中心回转抓岩机1台;主提升为JKZ-3.2/15.5提升机配5m3吊桶,副提升为JKZ-3.0/15.5提升机配3m3吊桶;伸缩式模板砌壁。模板高度3.6m;所有管路采用井壁固定。在井筒施工过程中,发生以下几个事件:

事件1,在表土段施工时,发现涌水较大,施工单位采用快速施工通过,但井壁质量出现问题,存在蜂窝孔洞。监理单位要求采取相应措施,并返工重新浇筑井壁,确保工作质量。

事件2,在井筒施工到深度210m时,一次混凝土浇筑发现强度检验不满足要求,经调查发现是混凝土配比发生错误导致,建设单位要求拆除该段混凝土并重新浇筑。

事件3,在井筒施工到深度450m时,工作面利用伞钻打眼,主提升钢丝绳吊挂伞钻,副提升下放人员,发生了副提升吊桶下放与伞钻支撑臂碰撞事故,所幸有提升钢丝绳吊挂,伞钻未发生倾覆。

问题:

1.该立井井筒施工设备选择是否合理说明理由。

2.针对事件1,施工单位可采取哪些可靠措施来确保重新浇筑井壁的质量

3.针对事件2,正确的处理程序是什么

4.针对事件3的安全事故,哪些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哪些人员应承担领导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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